水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,从历史发展过程看,可分为几个阶段:第一阶段,主要是水体受到生活污水和病原菌的污染而引起霍乱、伤寒、肝炎等疾病,先后夺去了千百万人的生命,至今在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国家还时有暴发流行;第二阶段,20世纪中叶,随着工业的发展,出现了工业废水和渣的污染,重点是重金属废水的污染,例如,日本的水俣病、骨痛病等主要是Hg、Cd、Cr等重金属离子引起的,60年代后,由于各国重视采取了--系列措施,使重金属离子的污染相对趋向缓和;第三阶段,20世纪70年代后期,饮水与肿瘤发病的关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,大量有机废水排入天然水体成为突出的问题,那么有机污染物与癌症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呢?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(NC1)收集了大量资料并进行了分类。第一类被确认为致癌物的共有20种。
其他的种类还有:第二类为可疑致癌物,共21种。第三类为促癌物,共18种。第四类为致突变物,共47种。因篇幅限制,不再一一列举。
由此可见,水中危害人们健康的污染物大致可分为:①微生物学污染物包括细菌、病毒和原生动物等;②无机污染物,如Cd、Cr、Pb、Hg等重金属离子以及F、As等;③有机污染物,如水中可检出的数百种有机化合物,有的将致癌、致畸和致突变;④颗粒状污染物,例如,石棉等纤维与癌症发病有关;⑤放射性污染物等。